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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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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來個插曲吧
話說最近很多店家真的是知法犯法!!!
差點沒把我給氣死


前幾天去名佳美的[THEFACESHOP]櫃上買彩粧品,,
回到家忽然覺得顏色不喜歡想說隔天拿去換好了
結果那個櫃姐竟然一直推辭說他們總公司有交代一但賣出絕不接收退換貨

我:可以換顏色嗎?我不喜歡這兩色,完全沒有使用過。
櫃:不能喔,我們賣出後不接受退換貨。
我:可是我沒有用過耶...
櫃:你不喜歡的話那你那天幹麻不試用?不能退換貨是總公司的規定。
我:可是消基會不是這樣規定的吧?(怒)
櫃:可是沒辦法這是我們總公司規定的啊...
我:...........(內心:這種狗屁規定是有蛋用)

於是呢
我一臉心不甘情不願加上超級不爽的離開了...
回家後馬上跟我爸哭訴這件離譜的事情
因為我爸之前是順益汽車課長
處理這種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我爸說:連車子,房子都可以退換了,天底下有哪樣東西不能換的道理?
不給退換我叫警察、記者、消保官去他們店採訪,免費替他們打廣告!

我爸要我給他發票上的電話
二話不說直接開口理論
然後掛掉電話後拿起車子鑰匙
我爸說:走,現在就拿去換,最痛恨這些欺負這些善良老百姓的商店!

一到場小姐馬上問我說要換哪個顏色
態度跟我之前去換時差了180度
不過她還是堅持說如果他們給客人換貨
還是一樣要拿她們自己的錢買下被換出去的商品
不然被發現後會被公司FIRE

但我爸還是不以為然
換完後在車上還跟我說了幾句
我爸說:店都怕壞人(台語),那是公司教她們的話術,
他們公司的規定干我們什麼事,這年頭消費者已經很難拿錢去買東西了,
還設門檻刁難消費者,買東西就是要開開心心的,
只是換個東西又不是要她們退錢,搞得原本的好心情都沒有,
反而看到那些商品就一肚子火,不要破壞消費者買東西的樂趣
連這點都不懂還做什麼生意!何況法律的規定就是規定,
他貼什麼標示不能退換貨都是廢紙、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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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發生的快也解決的快
現在對他們的東西真的很反感
以後可能會去別間分店吧

希望大家以後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真的要理論到底
錯的是店家絕不是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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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用過或損毀的商品在購入後七天內皆可無條件無理由退換

要捍衛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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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小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2) 人氣()